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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界死刑第一人“宁死不招” 6500万元赃款去向成谜

 

 
 
    添加时间:2008-7-28 8:37:38 作者:匿名 来源:网上搜集 浏览次数:155
 
      经历了两次一审,被问到贪污的赃款去向何处时,被称为“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案”被告的杨彦明,在法庭上仍固执地保持着沉默,宁可领死,也不交代赃款的下落。
  这个年届“知天命”之年的中年男人,在7月17日等来了他贪污、挪用公款案第二次一审的判决结果:北京市一中院判处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死刑。
  此前,杨彦明曾在2005年12月以同样罪名被一审判处死刑,杨彦明上诉后,此案被北京市高院发回重审,理由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贪污钱款的准确数额。从侦查阶段的1亿元,到一审的6800万元,到二审时变成6100万元,此次重审又变为6500万元。令人感到惊奇的是,这笔巨款至今踪迹全无,杨彦明被羁押4年,始终“守口如瓶”。
  涉案资金2.19亿元
  杨彦明出生在沈阳高干家庭,1978年考取沈阳农学院。1982年又考取了西北农学院农经系的研究生,毕业后到沈阳某大学任教,之后又顺利调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还在读研究生期间,杨彦明就认识了后来同在农行总行工作的妻子。据知情人士介绍,其妻的职位还高于杨彦明,但在2004年杨彦明案发前,结婚20年的两人突然离婚。
  在接受检察机关的问讯时,杨彦明很快坦白了指使他人取出公款供自己使用的事实。然而,具体金额多少,他却没有说清,因为“取款次数太多,自己都记不清了”。
  杨彦明作案手法异常简单:指使员工使用营业部管理的身份证,开设了96个股票账户,共涉及资金2.19亿元。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间,他指使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章蓉,从以上账户中为其提取现金。
  章蓉取款完全没有账目记录,这也是被发回重审的原因,由于没有记录,准确的金额可能永远成谜。章蓉曾在2000年记过一本流水账,但被杨彦明发现后要求其当面销毁。有些取款行为无法确认,导致各次审查金额都有所不同,杨彦明也不争辩,“章蓉说多少就是多少”。
  杨彦明的贪污行为基本上只有他和章蓉两人知道。甚至他的妻子都不知晓杨彦明的所作所为。案发后检察机关曾去检查他妻子的经济状况,但发现其银行存款基本上全是工资收入。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他的赃款流向国外。
  赃款去向猜测
  由于杨彦明4年来的“守口如瓶”,这份无法确定具体数额的巨额赃款,至今没有追回分文。
  在问讯中,当被问到钱款去向时,杨彦明要么声称“记不清”,要么直接沉默以对。检察机关也没有在杨彦明家中及银行账户上发现巨额资产。一位参与侦查的检察官说,“他一直坚持自己不是贪污,而是操作失败”。或许,这些赃款中的相当部分,是被杨彦明拿来私自操作导致了亏损。
  除了投资失败,另一个资金去向的猜测,是被杨彦明用作了“特殊用途”。在第二次一审法庭上,杨彦明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大胆猜测,赃款中的相当部分是被杨彦明用来行贿。这一点,所有人都认同。其实,杨彦明自然心知肚明。但是,究竟是些什么人,让他死心踏地保护,也是个谜。
  抓出幕后的人
  “这个人或这些人对杨彦明来说可能非常重要,如果杨彦明被判处死刑,那么最终得益的,将是这些隐藏在幕后的人。”钱列阳律师在重审法庭上提出此观点,出于判决的社会意义,法院可以考虑不判处杨彦明死刑,“毕竟抓出那些幕后人具有更大的社会意义”。同时也有可能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钱列阳认为,本案具有特殊性,要综合考虑判处死刑的社会价值取向。
  但检察机关的反驳,同样鞭辟入里:“如果不严惩犯罪者,那么就会向社会传递一种错觉,即认为只要不说就可以‘免灾’”。两次一审判决,法院都选择支持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似乎也在昭示着某种态度。
  不管怎样,这只前所未有的“证券硕鼠”带给我们的,不应仅仅是巨额国家损失的悲愤,更提醒我们要注意囤积人民资产的“粮仓”,是否尚有未被发现的鼠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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